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全国人大代表高友东:进一步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3-03-12 21:38:4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郑苗苗报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近两年,国家先后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文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各地相继出台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配套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通过资产清查、产业带动、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多项举措,让政策红利逐渐显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不断增加,市场资金有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稳步提升。

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390万家、222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18.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超过8900万户。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从依靠国家“输血”逐步转向“造血”,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高友东在调研中发现,随着我国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经济地位以及职能部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配套财税支持政策出台滞后,特别是制定有关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之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的是产权制度改革过程,而改革完成后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优惠,尚未及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纳入现有系统,税务部门还没有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市场主体类别,致使多数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业务,无法在税务部门取得合法的票据。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与村委会账目混杂。根据“村财乡管”体制,村级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资金纳入乡镇财政所管理的村委会账户统一管理,虽然有利于监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经营效率,束缚集体经济发展,不符合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及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且在乡镇政府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挪用、平调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竞争力较弱,后续发展乏力。囿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基础生产要素缺失、人才资源匮乏、技术指导不足等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产业化程度不高,传统农业耕种模式所占比重较大,大多数农户处于分散生产的状态,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加之,村庄主导产业不突出,结构调整不彻底,缺乏上档次、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缺少具有规模优势的生产基地和有市场竞争力、品牌效应的农产品。

为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友东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一是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与非公企业相当的市场经营权力与义务;二是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开发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金融产品;三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为主”原则,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结合县乡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等方式,扩大交易品种,规范交易程序,建立健全交易制度、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益归属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合理开展折股量化,印发股权证,按照“谁入股谁受益,切实让村民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分配收益,将经营所得与村委会收入厘清、脱钩,实现“政经分开”。进一步确立乡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审批、村民土地、资金入股份额认定、收益审计、分配监管等,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核算配套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集体经济新领域新业态的调查制度,在统计数据上反映其转型升级新趋势新特征。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级数据统计系统,发挥国家调查队的客观、科学系统优势,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改革分类核算、村级债务情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台账等重点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将集体经济财务与村“两委”财务剥离,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公开、审计监督、收益分配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集体经济发展重要事项,提交村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主要经营行为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着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科学开发优势产业,着力培育高效生态农业,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渠道。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土地征收时,安排留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选拔经营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的乡村能人,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增强干部活力。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行“政企分离”模式,从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经营能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返乡人员,以及退伍军人中,选拔懂经营、会管理、能致富的优秀人才,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

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为此,应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提高基层治理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郑苗苗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