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范围,新增45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范围,目前已落实补助资金183万元。
据悉,浙江省丽水市审计局在全市扶贫专项审计调查发现,该区低保边缘户和18至60周岁低收入农户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未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导致部分贫困户不愿参加医疗保险,造成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等问题。
莲都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部贫困人口按政策享受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待遇。
莲都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将贫困人口医保补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规定补助标准与医保缴费标准同步调整,明确经核准的低保边缘对象、全体低收入农户对象纳入全额资助范围,其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负担。经过排查核对,新增45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补助范围,目前已落实补助资金183万元。
同时,莲都区医疗保障局与扶贫办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数据交换、动态更新机制,做到新增一人,参保缴费一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保障健康扶贫政策惠及每一个贫困人口。
此外,莲都区医疗保障局建立医疗保障扶贫攻坚信息数据库,根据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因病致贫人员等不同对象,采集和统计其就医医保结算信息,并对医疗救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为各部门、单位决策提供辅助依据,防止因病返贫、新增致贫。(陈欧俊 姚肖莉)
责任编辑:慕贝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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