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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进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

发布时间:2020-09-28 00:05:3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慕贝婵报道)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规划纲要》《建设方案》),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文物局、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分别编制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4个专项规划,指导沿线省(市)编制了8个地方实施规划。目前,4个专项规划和8个地方实施规划已全部正式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四梁八柱”规划体系正式形成。

4个专项规划是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各专项领域工作的全局性、支撑性指引。一是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灵魂。明确了大运河文化遗产全面系统保护的目标;坚持以文化和生态保护为引领,着力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建设,提出了强化文化遗产依法保护、加大文物监督管理力度、改善文物保存保护状况、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增强遗产传承弘扬能力、加强国际国内宣传推广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二是以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为支撑。明确了大运河主要河段实现有水,适宜河段实现旅游通航的目标;确定了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隋唐大运河各河段河道治理管护重点,提出了改善水系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三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保障。明确了大运河沿线生态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改善的目标;将用水总量、水环境质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提出了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与用途管制、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防范环境污染风险、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四是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关键。明确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目标;将国家文化公园主题展示、资源开发、品牌标识等作为重点,提出了推出文化艺术精品力作、推进文化遗产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培育文旅融合精品线路和系列品牌、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4个专项规划中,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以遗产保护为核心,统筹协调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活态传承。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以通水通航为核心,研究谋划大运河全线有水和适宜河段优先实现旅游通航。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编制印发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以生态指标为核心,务实推动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空间管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以文旅融合为核心,创新推进大运河各类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品牌建设。

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大运河沿线8省(市)聚焦中央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规划纲要》《建设方案》、4个专项规划和本地实际,分别编制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分省实施规划,是各地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具体实施依据。主要有5个方面特色亮点。

一是与中央精神高度对标对表,细化分解《规划纲要》《建设方案》和4个专项规划主要任务。二是突出强调保护第一基本原则,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三是以文化为引领统筹相关领域发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疫后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发展实际,深入谋划建设大运河文化高地。五是注重体制机制健全和保障措施实效,积极探索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新模式新路径。

8个地方实施规划是各地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具体实施依据,既遵循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基本要求,对《规划纲要》《建设方案》和4个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又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明确了各地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建设目标、主要任务。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凝炼和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推动系统性遗产保护,谋划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编辑:慕贝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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