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

山东省威海市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 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7-03-31 11:25:00 推广 来源:未知
中国报道讯:(记者张洪祯)编者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选择,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城镇化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近期对部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开展了调研和委托调研。现从中选取部分进展较为显著的地区作为典型案例推送,供交流借鉴。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系列报道之三

 

山东省威海市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

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威海市现辖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和乳山市,48个建制镇。常住人口280.5万人,户籍人口254.7万人。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来,威海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市域常住人口。

  一、主要做法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威海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区域发展相对均衡,产业优势较为明显,人口集聚度较高,是山东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从1987年成立地级市到现在,GDP年均增长17.3%,2015年突破30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9.8%,2015年达到249.75亿元。全市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居山东省第2位、第4位、第2位。在较高的发展起点上,威海市适应全域城市化的要求,坚持以“同城同待遇”为目标,对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做出制度安排,通过降低落户门槛解决一部分,通过实施居住证覆盖一部分,不断提升所有市民的公共服务水平。

  (一)持续降低户口迁移门槛。2004年威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原则,统一登记为威海市居民户口,实现了户口“一元化”管理。2010年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放宽了本地农民落户条件,取消了住房面积、房产金额等条件限制。2013年出台了《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了分类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在威海中心城区、县级市市区、重点区域及建制镇实施不同的户口迁移政策,防止在中心城区过度聚集,为农村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镇打通阶梯式政策通道。2015年10月《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市外人员的落户条件,取消了购房面积和金额限制。2016年上半年,市外人口落户7082人,同比增长30.42%。

  (二)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2012年以来,围绕“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战略,威海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了市域户籍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入选国家试点以来,为把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推向高层次、高水平,针对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持续增加居住证绑定权益,解决不愿落户和不满足落户条件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目前,除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就业等服务以外,还提供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创业等4大项服务。在住房保障方面,外来务工人员可持证件参加公开摇号配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社会保障方面,将年满18周岁持证的非本市户籍城乡灵活就业居民,纳入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档案托管等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会救助方面,将户籍困难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创业方面,80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等各项创业补贴和1亿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均可同等享受。2016年上半年,办理居住证1.85万张。

  (三)健全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2016年,威海市出台了《关于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意见》,通过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支持流入地政府承担起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的责任,完善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中涉及学生政策的转移支付,按在校生数及相关标准核定。在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时,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作为重点分配因素。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素。分配其他转移支付时,能够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因素的尽可能予以考虑,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市的扶持力度。

  二、取得成效

  通过近年来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特别是入选试点以来的有效推动,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持续深入,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开始显现。

  (一)城镇化发展水平快速提升。自开展试点以来,已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9万人,拉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长4.4个百分点,完成试点任务的52.4%。到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1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02%,实现了常住人口和户籍城镇化率的同步提升,城镇化质量指数稳居全省设区城市前两名。

  (二)公共服务承载力持续增强。通过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倒逼了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市域农村居民进城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2015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预算支出分别增长了17.2%、8.0%、20.9%、30.7%。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素,超前规划了重点区域中小学布局及学校规模,为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建立了学籍档案。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开办“点餐”式专题培训2842期,培训农业转移人口劳动力7.1万人,发放创业补贴1218.59万元,担保贷款7.57亿元。在全国领先完成了“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信息便民工程”,改革经验被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推广。

  (三)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全域均衡。通过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体居民更顺畅、更便捷享受到公共服务。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市域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卫生资源、主要健康指标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实现了生育保险城乡全覆盖和生育费用“零负担”。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无差别、均等化的义务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所辖区市全部创建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目前,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覆盖了市域常住人口。

责任编辑:刘碧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