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

上海市发改委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复议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18 13:05:42 推广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近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印发通知,明确4个方面具体工作举措,包括引导申请人采取适当方式提出复议申请,准确把握有关复议申请期限、审理期限等法律法规适用,通过解释沟通等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防范法律风险,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等。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复议和应诉工作对疫情防控以及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法治支撑和保障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供稿国家发改委)

责任编辑:李祎凡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