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加快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近日,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三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三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城市群范围内12市2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三省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将每年由三省轮流举办,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落地,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确定重点合作事项,加快推进跨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迈入机制化推进新阶段,将有力带动三省合作,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供稿国家发改委)
责任编辑:李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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