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

黑龙江省龙江县重拳出击快审快判“涉疫”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20 12:03: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蔡可心 通讯员 李福山 高诗宇报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刻,黑龙江省龙江县多措并举,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案件,有力震慑犯罪行为。

2月17日上午,龙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

被告人张某某与王某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1月31日,王某某在疫情期间,不遵守政府设立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铁锹,并伙同他人破坏防疫路障,给防疫管控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执勤民警到现场对王某某依法传唤。王某某拒不配合并用拳脚袭击民警,张某某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民警,造成两民警脸部、耳部、后脑多处受伤,经鉴定均构成轻微伤。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龙江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

据了解,黑龙江省龙江县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龙江县通过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的快审快判,做到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蔡可心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