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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广新:探索吉林省生态建设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7-03-31 09:34:39 推广 来源:未知
中国报道讯:(记者张洪祯 实习记者郑晗) “十三五”启动以来,生态环保建设成为了引人瞩目的重头戏。在全面改革阶段,中国已经不能再以资源浪费、生态破坏作为发展代价,必须强调转变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近年来,吉林省在生态环境得到巨大改善的同时,一批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吉林省吉林森林工业集团也及时更新观念,加快了绿色发展的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洪祯摄)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吉林代表团,与代表们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柏广新立足于国情省情,针对森林工业转型创新、林业事业等问题在会上提出了五篇议案。在去年的两会上,柏广新就曾表示“保护好森林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我们民族生存的资本。所以,我们要把它保护好、管护好、经营好的责任非常重大。”作为连续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柏广新一直致力于呼吁加强生态建设,几年来提出的几百个议案也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今年,柏广新承接2015年的议案内容,在新的基础上为国有林业改革提出了新的建议。
    建议一: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
    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和制造业大国,但大部分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处在价值链的低端。近几年,我国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面临诸多困难,国民经济“空心化”趋势加快,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赢利水平失衡。
    发展实体经济是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柏广新建议:
    1.加强金融扶持,对钢铁、煤炭、森工等传统产业完善债务处置、不良资产核销等政策。建议国家对与停伐相关的金融机构债务先做停息挂账处理,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免除,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对森工企业受停伐影响而闲置的资产停止计提折旧及摊销,并尽快出台政策予以处置,实现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2.加强税收扶持。应继续扶持人造板产业发展,建议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保标准的E0级、E1级中纤板、刨花板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支持科技创新与产品研发。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实行增值税第一、二年免税,第三、四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建议二:将人造板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中去除
    我国的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建设立项均符合国家发改委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产业政策规定,并通过环保部门“环评”,从设计规范、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行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环保部门监督把关,已经彻底杜绝“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污染源的产生及排放,实现了清洁生产,不存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我国纤维板和刨花板生产基本做到全树利用,原材料大多数是利用林业“三剩物、小枝桠材、废旧木材和废旧林产品,每年消耗固体废料“三剩物”1.5亿立方米,不仅降低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还适时清理了林地堆积物和病疫木,减少了森林病虫疫情,消除了森林火灾隐患,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我国是一个缺林少木的国家,社会对人造板的需求量大。如果取消政府优惠政策,我国人造板企业必然因无法生存而消亡,300多万产业大军面临失业危险,国家每年木材进口量将增加2-3倍,届时产生的经济和国际环境反响也将不堪重负。
    目前确有个别地区的小型人造板企业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环节有污染,应该立即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但如果“一刀切”的将人造板都纳入高污染、高风险目录,将制约国内大多数符合环保要求的人造板企业生产运营,影响我国林产工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建议国家环保部将人造板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中去除,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保标准、“高污染、高能耗、落后工艺”的生产线进行彻底清查,实行关停并转,保护优势责任企业,促进我国林产工业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建议三:对吉林国有林区人造板企业给予停伐财政补贴
    2015年4月1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做出全面停伐决策的同时,党中央出台了对国有森工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与黑龙江、内蒙古不同,吉林国有林区的林产工业体系较为完整,林木加工产业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去年停伐后,吉林国有林区有7户人造板企业近60万立方米的产能被迫停产,涉及职工近3500人,其中,吉林森工2899人,长白山森工近600人。这部分职工不在天保二期补助范围,未能享受到停伐补贴政策。随着停伐后吉林国有林区人造板企业的关停,这部分职工面临分流安置致使情绪焦虑,已成为林区社会一个不稳定因素,急需通过政策资金的扶持,打消这部分职工的顾虑。
    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全面停伐补助政策,将因停伐原料短缺导致长白山域内关闭停产的7户人造板企业纳入补贴范围,比照木材销售收入补贴相关规定,给予每立方米1000元补助资金(每立方米实际售价为1500元),以保障停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建议四:关于支持现代木结构建筑发展的建议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钢混和砖混结构建筑存在着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大、建造工期长等弊端。木结构住宅属于绿色环保朝阳产业,所有建筑产品都来自天然木材等环保无污染材料。木结构建筑冬暖夏凉、抗潮保湿、结构强度高、透气性强,环保、安全、健康。它的建造,可全部实现工厂内预制化,运输至施工现场装配,期间不产生建筑垃圾,并大大缩短建筑周期,顺应了国家创新高端产品的要求。对此,柏广新建议:
    1.进一步完善木结构建筑体系标准,把其它木结构类型也纳入其中,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木结构建筑住宅标准,进一步规范行业,促进产业发展。
    2.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成立国家级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产业监管力度,让自动化程度不高、无建筑资质的小企业退出市场,并集中资源建立自动化、现代化的国家级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3.对大型木结构建筑企业给予融资政策扶持,建议国家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木结构建筑企业在资金和融资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建议五:关于在国家林业局成立国有林区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议
    国有林区改革涉及林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国家生态安全,既要保生态,又要保民生、保稳定,还要保持森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任务艰巨复杂。国有林区改革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才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这其中涉及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从财政投入、金融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政策扶持。因此,必须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发挥改革“召集人”、“主心骨”作用,综合协调各方,才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全国人大代表柏广新在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会上发言

    为此,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条款,在由国务院授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成立国有林区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相关工作,妥善处理与国有林区改革相关的各种难题,做到上下贯通一致,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走样,努力建设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
    国有林区改革涉及林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国家生态安全,既要保生态,又要保民生、保稳定,还要保持森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柏广新提出的这五项建议各有针对侧重,实则是对“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领悟,旨在从多层面推动吉林省森林工业机制的改革创新与政策的完善,进一步创新开发森林资源方式,最终服务于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绿色工业的道路既远且长,但开发现有资源而非破坏资源的事业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治理雾霾、保护植被、发展生态工业的过程中,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企业从内部自发关心起生态效益的实现,关心子孙后代的福祉,秉持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才能让建设美丽中国的梦想照进现实。
    目前,国有林区改革在推进过程中,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明确规定,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责权不统一,使得国有林区改革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责任主体,而且国家林业局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国有林区管理,各省在向上争取政策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这些都不利于改革的深入推进。

 

责任编辑:刘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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