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宋淑轩报道 通讯员俞礽建)3月11日,福清市公安局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对三山镇王征雄不顾个人安危、独自扑灭了山火的行为,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2月27月中午12时许,三山镇南倪山上突发,因火势较大,为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王征雄立即就地取材,折断树枝,奋不顾身用树枝扑打山火,成功阻止了火势的蔓延,保护了周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福清市公安局重视和表彰。王征雄表示,今后继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力所能及的好事、善事。
据悉,王征雄是退伍军人,现系福清市三山益百姓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好几年如一日从事公益事业,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表彰和群众一致好评。在2022年“福清五四青年先锋”推选活动中,他被推选为“福清五四青年先锋”,同年在“凡人善举、大爱福清”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在2023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光荣入选“福清好人榜”。此次荣获《见义勇为确认证书》更是受之无愧。
责任编辑:宋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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